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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监管的通知》要求,现将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本行全部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存量38笔,贷款余额4807.60万元,共占2025年第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30%。2025年第四季度共发生一般关联交易36笔,发生授信类的一般关联交易1笔,存款类关联交易35笔,关联交易总金额167.61万元。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涉及授信中业务、以及存款业务,未发生贷款承诺、贸易融资、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透支、拆借、债券投资、证券回购等授信业务,也未发生资产转移事项,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金额 | 交易笔数 | 备注 |
授信类关联交易 | 30 | 1 | |
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 0 | 0 | |
服务类关联交易 | 0 | 0 | |
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 137.61 | 35 |
二、一般关联交易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本行最大单一关联方授信余额10530万元,占本行2025年第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7.22%;本行最大集团关联方授信余额39872.99万元,占本行2025年第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7.34%;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47860.59万元,占本行2025年第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2.81%。其中一般关联交易授信余额为4807.60万元,占本行2025年第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30%。除最大集团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要求外,其他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一般关联交易审查程序及定价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我行未对关联方提供优惠政策,并以不优于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审批。同时本行能严格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章程》以及《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本行与内部人和股东的关联交易采取更审慎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